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岛经济区支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青岛红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已将其相关项下之债权及其从权利按现状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和受让方现联合公告通知相关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各相关方(相关信息详见附件),现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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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合同编号 |
贷款合同编号及法律文书 |
相关债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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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青农商(红岛)债转字(2026 年度)第(006)号 |
(青农商红岛经济区支行)个房借保字(2022)年第040 号《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
林兆鹏、黄艳云 |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岛经济区支行 青岛红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11 月3 日 注:1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债权金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判决文书及有关规定计算。2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清算责任。3 .本公告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