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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5次
        
 

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达公告

当事人:石峰昊;身份证号码:37020519XXXXXX6514;住所: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286 号15 号楼1 单元1501 户;电话:18678907501。

经查,你在市北区瑞海北路286 号绿地阅海府邸小区15 号楼1 单元1501 户将厨房北侧窗下保温外墙开挖洞口,长1 .8 米,高0 .5 米,将书房北侧窗下保温外墙开挖洞口,长1 米,高0 .5 米。该行为违反了《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第(五)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排除危险,罚款人民币捌万元整。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 日视为送达。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或青岛铁路运输法院、黄岛区人民法院、城阳区人民法院和胶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本机关将申请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机关联系人:孙鲁宁、杨陆瑛;本机关地址:瑞海北路286 号20 号楼;联系电话:58901177。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 年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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