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沾化支行与滨州市沾化区拓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的《债权转让协议》,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沾化支行将其对山东海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隆泽化工有限公司、王吉峰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违约金、赔偿金等)依法转让给滨州市沾化区拓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请相关义务人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向滨州市沾化区拓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特此通知。 附:债权转让清单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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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借款人 |
担保人 |
账面本金 |
债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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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海益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隆泽化工有限公司、王吉峰 |
19150000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保证合同》 |
通知人: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沾化支行 滨州市沾化区拓宇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 年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