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公 告
2026 年10 月21 日
薛庆武、济南恒佳经贸有限公司、济南华发科技工程配套开发公司、山东信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薛庆武与被执行人济南恒佳经贸有限公司、济南华发科技工程配套开发公司、山东信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燕君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材料: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依法裁定停止对(2007)市执字第1214-11号执行裁定中冻结的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名下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账号:2050003434205000010720)存款700 万元中属于异议人燕君的征收补偿款140 万元的执行,解除对该笔款项的冻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薛庆武、济南恒佳经贸有限公司、济南华发科技工程配套开发公司、山东信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薛庆武与被执行人济南恒佳经贸有限公司、济南华发科技工程配套开发公司、山东信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张一鸣向本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材料: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依法裁定停止对(2007)市执字第1214-11号执行裁定中冻结的济南市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名下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历下支行(账号:2050003434205000010720)存款700 万元中属于异议人张一鸣的征收补偿款560 万元的执行,解除对该笔款项的冻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