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被继承人吕德清(男,一九五六年四月十七日出生,生前公民身份号码370104195604170738)生前立有一份山东诺邦律师事务所见证的遗嘱【遗嘱部分内容如下:立遗嘱人:吕德清,生前公民身份号码370104195604170738;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01 号5 号楼3-501 的房产及地下室中属于我的全部份额在我去世后由配偶李秀芳一人继承,归李秀芳一人所有,他人不得干涉,如李秀芳先于我去世,则上述房产及地下室中属于我的全部份额在我去世后由吕艳艳继承,归吕艳艳一人所有】。因立遗嘱人吕德清于2023 年1 月4日死亡,该遗嘱已生效。
凡被继承人吕德清的利害关系人,如对遗嘱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 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若未有人对此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交充足、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将依据继承人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手续。
联系单位: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联系人:周文艳联系电话:15054102305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 2026 年10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