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QDCCBCYDZ2026\信鲁-A-2026-007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保证、抵押、质押)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等代垫费用),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特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上述债权的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1 号中国人寿大厦29、30 层 电话:0531-87080232 联系人:彭经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6 年10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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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债务人 |
主合同文书编号 |
币种 |
截止2026 年4 月30 日账面债权(本、息、费)金额 |
担保人/抵押人/出质人/共同还款人/连带清偿责任人 |
担保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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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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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利息 |
费用(诉讼费、评估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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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岛崇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LC-2022 -
崇业流贷-0105 |
人民币 |
57,000,000 .00 |
15,282,575.14 |
333,939 .00 |
青岛易玛服饰有限公司、青岛聚积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阿玛施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青岛首派服饰有限公司、邵峰云、王强、邵绿建、王滨 |
2020-SFY-最高额-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SLJ-最高额-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0-易玛-最高额-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阿玛施-最高额-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0-首派-最高额-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0-SFY-最高额抵押-001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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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人民币 |
57,000,000 .00 |
15,282,575.14 |
333,939 .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