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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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公告
因下列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及担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沂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权利或财产继承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承担相应责任,联系电话0533 -3249406。
具体催收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借款
余额
欠息金额
保证人
贷出日
到期日
耿新福
3728281
9681003****
0 .00
86317.67
孙兆远、卢
春信、耿国金
2012-
06-29
2013-
06-28
耿瑞喜
3703231
9801208****
141208.07
耿新夫、耿
成会、吴广
海、耿瑞迎
07-30
07-29
特此公告。
山东沂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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