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
东区人社监列告〔2026〕3 号
东营越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拖欠鲁强观天下(鹏豪·盛都)项目农民工工资13 人1062889 元违法行为,本机关于2026 年9 月7 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东区人社监令〔2026〕31 号),责令你(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你(单位)逾期未支付。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本机关拟决定将你(单位)东营越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贺宝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依据《拖欠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现事先告知如下:
1 .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贺宝秘若有异议,可自收到告知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
2.我局作出列入决定前,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的,可以不予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联系人:郭玉峰 张洪昌 联系电话:0546-8212520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1 号办公楼南楼112 室 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