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张中云(身份证号码:3714811989101067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东营佰盛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及用工单位东营嘉扬精密金属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核实,您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行为规范的行为。东营佰盛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关系,现正式通知您:
因您于2026 年09 月14 日至2026 年09 月18 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旷工超过5 天及以上,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东营嘉扬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东营佰盛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关系。
自2026 年09 月21 日起,您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与本公司及用人单位无关,本公司及用人单位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请您妥善完成工作及公司财物的交接返还。公司以快件的形式通知,投递地址为:山东省乐陵市花园镇张店村171 号,签收即生效。特此通知。 东营佰盛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6 年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