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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刘庆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州农商行)与刘庆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青州农商行已将其对下列附表《标的资产清单》中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或者生效的司法文书确认的数额为准)依法转让给刘庆。青州农商行与刘庆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刘庆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庆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刘庆 2026 年9 月22 日附:标的资产清单(货币:人民币,单位:元,基准日:2018 年3 月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