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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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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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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次
        
 

送达公告

烟台暖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催告书》(烟高人社监催〔2026〕第2 )

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张在山等9 名职工的劳动报酬,本行政机关已于2026 2 6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烟高人社监理字〔2026〕第2 ),责令你单位限期支付。你单位逾期未支付,本行政机关已于2026 3 16 日向你单位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烟高人社监罚字2026〕第2 ),给予你单位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予以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 .支付张在山等9 名职工的劳动报酬116926.37 元;

2 .缴纳处罚人民币12000 元。罚款请缴至山东非税统缴平台系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未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向烟台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0535-6922094

联系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 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 501

烟台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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