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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舜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潍坊海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鲁舜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潍坊海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山东鲁舜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潍坊海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鲁舜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潍坊海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潍坊海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鲁舜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潍坊海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6 年4 月23 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26 年4 月23 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与担保人应支付给潍坊海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