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文昌高级中学与赵凤彪、唐双美债权转让通知
根据聊城文昌高级中学与赵凤彪、唐双美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聊城文昌高级中学已将依据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鲁15 民终4160 号民事判决书所享有的对债务人聊城金太阳风光发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韩长伟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应返还的租金、利息、迟延履行金及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新债权人赵凤彪、唐双美。
聊城文昌高级中学与赵凤彪、唐双美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请债务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直接向赵凤彪、唐双美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给付义务。
聊城文昌高级中学联系人:甄校长
联系方式:13563048180
赵凤彪15101089081 唐双美13928758262聊城文昌高级中学赵凤彪 唐双美 2026 年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