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通知书
青州市东宝贸易有限公司并宗立全先生:
按双方有关协议约定及2008 年3 月14 日出具的借条,青州市东宝贸易有限公司及宗立全先生目前尚欠我单位30000 .00 元欠款、147800 .00 元租赁费、720915 .14 元经济损失赔偿金。
基于山东润元高速公路油气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承担,故我单位再次敦促贵方立即偿还借款30000 .00 元,退还租赁费147800 .00 元,并支付我方投资损失720915 .14 元。请贵方速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31 -8868 2838 053 1 -81211255。
特此通知。
山东润元高速公路油气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高速石化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