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孙伟伟(身份证号码:37050219781128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特通知你:因你在2026 年6 月17 日起期间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旷工。违反了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经公司研究决定: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
自2026 年6 月17 日起,你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请您自公告发出3 日内到公司补办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员工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东营冠通劳务有限公司 2026 年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