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
东区人社监询字(2026)第084 号东营区听海民谣酒馆(个体工商户):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向你(单位)调查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事宜,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5 日内派员到东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室(东营市东营区政府1 号楼南楼112、110 室;联系电话:0546-8212520)接受询问。并提供以下相关文件资料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2、全部职工花名册、招用人员登记表;3、全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及劳动合同文本;4、2026年1 月份至2026 年7 月份考勤表;5、2026 年1 月份至2026 年7 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6、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7、2026 年1 月份至2026 年7月月份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工伤)凭证及缴费人员花名册;8、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9、授权委托书(附后)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不按本调查询问书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以2000 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 年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