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公告
因无法直接向下列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向下列相关权利人公告送达地铁5号线(昌乐路站)项目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请下列相关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至青岛市市北区大港街道办事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华阳路5 4 号,联系电话:
18562728880)领取被征收房屋《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你单位收到本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次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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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 |
被征收房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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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粮油进出口接运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北区峄县路3 号1 幢、5 幢 |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26 年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