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郑士锋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与郑士锋于2026 年8 月6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信鲁-A-2026-0069】《债权转让合同》,约定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山东丽光印刷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包依法转让给郑士锋,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包含信达资产公司及信达资产公司前手缴纳的诉讼费债权)也依法转让给郑士锋(详见下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与郑士锋联合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
自公告之日起,请借款人及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立即向郑士锋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郑士锋 2026 年9 月1 日(本息计算至2026 年5 月31 日) 单位: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