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管理人临时账户审计相关工作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 年4 月21 日,梁山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穗粮油”)重整程序。为确保后续相关事项顺利推进,管理人报人民法院研究后,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管理人临时账户进行审计。公告如下:一、审计机构报名条件1、申报机构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审计资质的专业机构;2、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上年度年检合格;3、派驻人员近三年在执业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五年内没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4、须从事过破产案件审计或破产管理人临时账户审计工作;5、不得与管理人、债务人存在利害关系。二、工作内容及要求1 .对临时账户截止审计基准日收支情况及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2.确定可供补充追加分配的资金范围(如有),并根据重整计划列明类别;3.人民法院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工作。三、
申报材料(一)参选相应文件材料 1 .报名机构基本情况的相关材料。包括报名机构成立时间、规模、基本情况介绍;2 .从业经验。报名机构以往参与同类审计业务案例介绍及规模情况;3 .团队名单。报名机构需出具团队成员名单;4.报名机构参与竞聘所具备优势的介绍及证明材料;5 .报名机构的工作方案;6 .报价方案。(二)提交参选文件要求1 .文件一式叁份,一本正本,两本副本,需装订成册;2 .文件须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或签字,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 .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参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四、评审规则1 .评选小组根据参选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及报价等事项选出最优机构,报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签订合同、选聘即生效。2 .对按要求提交参选资料的审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有类案审计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3 .未选定的参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申报材料亦不予退回。五、其他事项
遴选材料截止时间:2026 年9 月4 日。参选资料应在遴选截止时间之前现场提交或邮寄给管理人。邮寄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杨桥街碧桂园济州府11 号楼,联系电话:刘律师1510672111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管理人所有。
梁山县金穗粮油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 年8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