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山东省北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茌平县盛源木业有限公司、东阿县鲁嘉纺织有限公司、茌平县兴国棉纺有限公司:
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2022)鲁1503民初181 号、(2022)鲁1503 民初183 号、(2021)鲁1523 民初3673号、(2021)鲁1523 民初3682 号、(2021)鲁1523 民初3675 号、
(2021)鲁1523 民初3679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主债权余额、抵押权、保证等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了聊城市海泉物资有限公司,请山东省北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茌平县盛源木业有限公司、东阿县鲁嘉纺织有限公司、茌平县兴国棉纺有限公司接到该通知书之日起向聊城市海泉物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逾期,聊城市海泉物资有限公司将有权依法行使债权。
特此通知。
山东茌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8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