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认领并处置辖区海域无主非法养殖设施的公告
近期,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在文登区张家埠新港东、牛心岛南侧海域开展海上执法巡航检查工作中发现:张家埠新港自北向南第一个拐点东侧海域,存在擅自设置的牡蛎筏式养殖区域,海面布设养殖筏架、浮球、养殖绳、缆绳等全部养殖附属设施(详见附件:现场照片、海域占用示意图及四至坐标范围),涉嫌非法占用海域面积166 .07 亩。
经查,该海域上述养殖行为及设施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养殖证,属于擅自占用海域、非法从事海上养殖的违法行为。我局通过实地核查,走访属地港口、渔港及周边村居等方式,穷尽调查手段,暂无法查实该海上养殖设施、养殖物的所有权人、实际经营管理人及实际用海主体。
为查清违法事实、规范海域使用秩序、维护海洋生态及海上通航安全,现依法公告如下:
请上述海域内养殖设施、养殖物的所有权人、实际经营管理人及全部利害关系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 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海域使用权证书、养殖证及其它能够证明权属、经营事实的合法有效材料,到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接受调查、配合核实、认领处置。
相关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内,依法享有陈述、申辩、举证说明的权利,可主动配合我局完成整改、自行清理违法养殖设施及养殖物、恢复海域原状。
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相关权利人前来认领、配合案件调查,亦无当事人提交合法权属材料、且未自行完成养殖设施及牡蛎清理整改的,我局将对该批无人认领的非法养殖设施、养殖物依法予以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清理取缔作业,恢复海域原状。
本次清理所产生的全部处置费用、相关经济损失以及相应法律后果,均由该养殖设施与养殖物的实际权利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海洋发展局 2026 年8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