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债权转让通知
菏泽幸和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宏昌化工有限公司、东明红三津化工有限公司、东明县幸和木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润利达化工有限公司、魏景云、胡铁创、李崇、李时宵、李凤云、魏瑞英、杨青梅、刘秀梅:菏泽幸和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19年5 月8 日、2019 年10 月25 日和2020 年6月17 日签订了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菏泽幸和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00 万元、360 万元和500 万元,由东明宏昌化工有限公司、东明红三津化工有限公司、东明县幸和木制品有限公司、山东润利达化工有限公司、魏景云、胡铁创、李崇、李时宵、李凤云、魏瑞英、杨青梅、刘秀梅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菏泽幸和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以及魏景云、李凤云名下房屋所有权提供抵押担保。菏泽幸和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3 笔借款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东明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1728 民初3744 号、(2021)鲁1728 民初3742 号、(2021)鲁1728 民初3745 号民事判决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田干家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将(2021)鲁1728 民初3744 号、(2021)鲁1728 民初3742号、(2021)鲁1728 民初3745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田干家,与此转让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一并转让。现特此通知您知悉,上述债权您应向田干家履行债务,与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合同项下不再有任何关系,特此通知。
通知人:山东东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田干家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