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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莱芜连云混凝土有限公司将(2015)钢商初字第38 号民事判决书对山东金星建设有限公司全部债权转让给李迎青。请债务人向李迎青履行还款义务。
转让方:莱芜连云混凝土有限公司
受让方:李迎青(联系电话:1880634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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