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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潘钰芳:
依据王洪剑与张永琪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张永琪已将对你方所享有的借款本金84500 元、利息的债权,及相关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王洪剑。
现公告通知你方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受让人王洪剑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王洪剑、张永琪
2026 年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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