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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丘支行特此公告通知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安丘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主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合同(协议)及担保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安丘市鑫邦达物流仓储有限公司;
从公告之日起,请各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5 日内向实际权利人或其他指定的代理人履行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若主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