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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享有的下列债权表中的债权、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临沂琨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详见下列债权转让表)。
本公告附表所列金额仅为转让基准日垫付代偿本金;借款人、抵押义务人应偿还的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诉讼费、拖车费、评估拍卖费等全部衍生债务,按照原《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借款合同》《委托担保服务合同》约定标准计算;对应债权已取得生效判决书、调解书的,依照裁判文书确认标准持续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上述孳息、费用追索权、车辆抵押权、优先受偿权随本金一并转让。
临沂琨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抵押义务人、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临沂琨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全部偿付义务、抵押担保责任。特此公告。联系方式:张17753900162
债权转让表 临沂琨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