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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即墨市宏联包装厂、孙进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张晓与青岛诚琪科技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张晓已将对贵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了青岛诚琪科技有限公司。现依法通知贵方,请贵方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向青岛诚琪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张晓
债权受让人:青岛诚琪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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