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蓬莱市刘家沟镇刘家沟村房产,烟台市开发区设备和产品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24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位于蓬莱市刘家沟镇刘家沟村碧海嘉园二小区第4幢一单元501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为98平方米,尚未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竞买保证金2万元。
2、微调机JWT201A二台,镀膜机JDW-Ⅱ二台,激光打标机YAG-50WA一台、真空压封机JIF-600A一台、中间测试仪ST-450B(带显卡)一台及其它设备和产品。竞买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9月23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开发区长江路分理处;账号:15392201040005142),并于9月23日1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电话及联系人:0535-6228562 18663801178 徐经理 6225222 王经理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丹桂街17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391551
省高级法院监督电话:0531-62226236 68886217
山东同亨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