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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远景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聊城市京耀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三方联合公告
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与济南远景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于2024 年2 月20 日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债权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原合同内容不变;济南远景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方”)与聊城市京耀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受让方”)于2026 年7 月9 日签署《债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债权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原合同内容不变。
我们在此要求下表所列债权项下债务人、担保人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立即直接向聊城市京耀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转让方: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南远景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聊城市京耀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2026 年7 月14 日
附件: 转让基准日:2023 年10 月31 日,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