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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青岛昌丰盛实业有限公司与青州准诺管理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昌丰盛实业有限公司已将其对附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青州准诺管理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
青岛昌丰盛实业有限公司作为前述债权的转让方,青州准诺管理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要求附表所列债务人、担保人自本公告刊登发布之日起,向青州准诺管理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履行偿还义务。如债务人、担保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担债务的主体依法履行偿还义务。特此公告。
青岛昌丰盛实业有限公司青州准诺管理咨询中心(个体工商户)
2026 年7 月9 日
附表: 暂计至2026 年1 月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