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公告
依据临朐县人民法院(2023)鲁0724 破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案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公告并执行,管理人已通知全体债权人。部分分配款因无法联系债权人或通知后无回应,现统一提存至临朐县公证处。
请相关债权人于本公告见报后尽快联系管理人申领款项,领款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两个月仍未领取,视为放弃受领权利,管理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将提存款项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山东临朐通达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临朐轻骑配件有限公司、山东临朐德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东临朐通达综合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潍坊金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 年6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