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威海恒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人社部门核定你单位欠缴2023 年11 月至2024 年6 月属期职工社会保险费,现依法公告送达我局作出的《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文登南海税费限缴通〔2026〕060501号)。
经税务部门核定你单位欠缴2024 年7 月至2024 年12 月属期职工社会保险费,现依法公告送达我局作出的《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文登南海税费限缴通〔2026〕060502号)。
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 日内到文登区税务局南海新区税务分局签收上述两份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文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文登区税务局南海新区税务分局
2026 年6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