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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稳与张传胜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刘海稳与张传胜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张传胜已将
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
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刘海稳。刘海稳与张传胜特联合公告通知
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刘海稳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
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刘海稳履行主债权合同
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刘海稳 张传胜 2026 年 5 月 27 日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号
债务人
名称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债权本息 保证人、
抵押人或
出质人
1
梁山亚
隆机械
制造有
限公司
2,803,100 . 66 481,643 . 40 3,284,744 . 06
梁山新宇车业研发
制造有限公司、
梁
山长虹专用车制造
有限公司、王华美、
谢来新、谢国民
注: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基准日的本金余额、利息余
额、债权本息,本次公告基准日为 2025 年 9 月 20 日。借款人及
担保人应支付给高建存的本金、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
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