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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哲航商
贸有限公司(
“转让方”)
与山东方润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受让方”)于 2026 年 1 月 26 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
议》,转让方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
的权利依法转让受让方。转让方与受让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
相关各方。烟台哲航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山东方润财税咨询有限公
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
山东方润财税咨询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贷款本息等偿付义务
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烟台哲航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方润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27 日
附:债权明细表
务人名称 担保人名称 确权法律文书 本金(人民币,元)
山东海源光
电科技有限
公司
山东宏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米
兰德数控机床有限公司、海阳聚力新
型建材有限公司、陈强、李长英、李长
海、陈环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
法院(2017)鲁 0602
民初 6995 号《民事
判决书》
10,000,000 . 00
注:1、本明细表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
生效法律文书或合同约定为准。2 、本明细表中列示的金额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
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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