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转让通知
昌乐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潍坊建设集团股份公司、山东潍
坊建设集团股份公司第九工程公司、潘金校、李晟、江英:
根据 2022 年 5 月 17 日魏西与肖永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魏西
将对债务人涉及的(2011)奎开民一初字第 134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
债权及相关附属的其他权利依法转让给肖永华。根据 2024 年 7 月 8 日肖
永华与张正凯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肖永华将对债务人涉及的前述
全部债权及相关附属的其他权利依法转让给张正凯。现依法通知你公司,
请你公司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向张正凯履行债务清偿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魏西、肖永华、张正凯
2026 年 5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