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8次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6 年 4 月 21 日,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烟台蓝天新大唐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编号:
2026SDAMC17ZQZR 金字 010 号),将其依法享有的对附件 1《债权转让清单》中
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双方现联合公告通知
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以及烟台蓝天
新大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担
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烟台蓝天新大
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若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方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履行清偿义务,受让方将
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处置担保财产等法律措施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相关义务人承担。
本公告内容构成对上述债权转让事宜的正式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即对各债
务人、担保人及相关方产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转让方: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0531-51759041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西路 2788 号 A 塔
受让方:烟台蓝天新大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电话:13553106999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 69 号创业大厦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蓝天新大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 《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债务人名称
债权本
金余额
欠息
垫付
费用
担保人
1
烟台市精诚水产有
限责任公司
25473 . 37 22488 . 48 0 . 00
烟台市广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市华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
烟台市广信投资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1053 . 45 6499 . 36 0 . 00
烟台金峰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
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
烟台金峰投资有限
公司
8042 . 39 6288 . 05 0 . 00
烟台市广信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浙江创联担保有限公司
4
黑系智能装备
(威
海)有限公司
1000 . 00 135 . 08 0 . 50 邱洪伟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费用及债权总
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
其他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除双方
另有约定外,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合并、分立、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
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
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
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若本清单中
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相关担
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差异,
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上一个:债权转让通知书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