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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
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送达公告
当事人:青岛佳鹏顺通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91370281MA3Q16DK4R 。经查实,2026 年 3
月 11 日 14 时 45 分,聂祥玉驾驶鲁 GP7277 牵引车牵
引你单位所属的鲁 BV2V3 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在
黄岛区 G342 国道海青镇路段参加普通货物(棉纱
1360 件)运输,涉嫌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
定》第十四条之规定。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
告送达《责令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青黄综法询通
字〔2026〕第 202600561 号)。公告发布满 30 日视为送
达,请于本文书送达之日起 7 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
受委托人携带与本案有关的以下证据材料至本机关
接受询问调查:1 . 公司营业执照;2 .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3 . 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4 . 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5 . 牵引车道路运输证(或电子);6 . 驾驶员
从业资格证(或电子)。以上均需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
章。特此公告。地址:青岛市黄岛区东风路 325 号;联
系电话:17667872378。
2026 年 4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