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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越担保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致:山东隆越担保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山东新龙维创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51 . 7667%)、山东隆越置业有
限公司(持股 20 . 7000%),合计持有公司 72 . 4667% 表决权,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依法自行召集本次临时股东会。
一、股东自行召集的法定事由
1、董事会拒不履行召集义务
2026 年 3 月 3 日,两名股东已依法向公司董事会发函,提请召
集临时股东会,并要求会议不迟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
送达过程中:董事长陈雨新、董事刘向群已签收函件但未履行
召集职责,未作出任何回应;另一名董事于秀兰长期失联,邮寄函件
被退回。董事会逾期未发出会议通知,亦未组织召开股东会,已构成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监事冯化锋函件送达后,被一名女性电话回复,函件已拆开查
看,以“非本人邮件”为由退回,监事冯化锋本人未签收、未回应。
同时,两名股东已就该董事会召集通知在《山东法制报》依法公
告送达,公告期满,董事会仍未履职。
2、监事亦拒不履行召集义务
因董事会不履行职责,两名股东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依法向公
司监事冯化锋发函件,提请监事在 3 日内依法履行召集并主持制定
本次临时股东会完整召开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临时股东
会正式书面通知,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不得迟于 026 年 4 月
20 日。
该函件送达后,监事冯化锋拒收,函件被退回。
同时,两名股东已就该监事召集通知在《山东法制报》依法公告
送达,公告期满,监事冯化锋仍未履行召集及主持义务。
3、依法自行召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隆越担保有限公司章
程》
之规定,董事会、监事均不召集股东会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的股东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
为维护公司治理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由两名股东依法自行
召集本次临时股东会。
一、会议基本信息
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
会议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68 号锦绣酒店 1 楼会议室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参会人员:公司全体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主持:由召集人共同推举李维钢主持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取消公司董事会并免除陈雨新、刘向群、于秀兰
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免除陈雨新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张瑞芹为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免去公司现任监事冯化锋职务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名李维喜为公司新任监事的议案》。
三、参会须知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
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参会。
2 、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参会,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股东
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参会。
3 、会议将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股东或代理人签名确认,与签
到册、授权委托书一并存档。
4、逾期未参会,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会议的表决权、申辩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侠 联系电话:13256100177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1111 号华润大厦 24 层
附件:
1 、向董事会发送的《关于召开山东隆越担保有限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函》及送达凭证;
2 、向监事发送的《关于请求召集山东隆越担保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函》及送达凭证;
3、5 项审议议案全套文件。
召集人:山东新龙维创置业有限公司
召集人:山东隆越置业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