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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安融易(江苏)融资 )与陈晓英(“受让方”)签署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将 “转
对下表所列债权及其附属权利,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及受让方特发此公告通知债务人及保证人(如
有)以及相关继承人。
陈晓英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下表所列债务人(包括债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
履行主债权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其他相应的义务,公告未尽事宜,均以双方签署的债权
转让协议为准。特此公告。
转让方:平安融易(江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受让方:
陈晓英
借款人 借款合同编号
担 保
方式
抵押物地址
债权金额(截至基准日:
2026 年 4 月 09 日) 人民币:
元
代偿款 逾期保险费
滞纳金/违约金、
其他追偿产生
的费用
黄绪耀 DYNEW250106
00000451-001
抵押
崂山区深圳路 101 号
11 号楼 2 单元 202 户
3085208 . 25 16045 . 66 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