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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青
岛格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编号详
见公示清单),转让方(含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列明的债务人及
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
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
和受让方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各相关方,现请立即
向受让方履行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
青岛格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1 日
注:1 . 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债权金额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判决
文书及有关规定计算。2 .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
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
义务或清算责任。3 . 本公告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名单
以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判决文书等生效文书为准。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6 年 3 月 10 日(张凯债权)2026 年 2 月 25 日(宋峰债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担保人
债权转让
合同编号
1 宋峰 8370000 . 00 141058 . 14 0 . 00
青岛宋家福
合慧美食有
限公司、青岛
宋家商贸有
限公司、宋军
青农商(崂
山)债转字
(2026)第
002 号
2 张凯 7410990 . 48 243222 . 68 0 . 00
青农商(崂
山)债转字
(2026)第
00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