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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选择和分配确认公告
王壮、王君、王薇: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建设局为原青
岛市市南区枣庄路 12 号 6 户乙王壮
和王壮弟弟王君、妹妹王薇提供安置
房屋,王壮已选择房屋并办理入住手
续。因王君和王薇至今未对安置房屋
进行选择,现请王君、王薇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身份证件至青
岛市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地址:青岛市
市南区瞿塘峡路 70 号 606 房间,联系
电话:0532-51989273)办理安置房屋的
书面选房确认手续。
逾期未办理书面选房确认手续,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将按照以下
分配方案进行房屋分配,并视为你方
三人对安置房屋分配方案无异议,青
岛市市南区城市建设局将按本公告确
认的分配方案办理后续房屋移交和产
权办理手续。
王君、王薇具体分配方案如下:1 .
王君(身份证号 370202194808091132)分
配房屋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海岸馨
园 4 号楼 1 单元 2403 户,预测绘建筑
面积 72 . 94 ㎡ 。2 . 王薇( 身 份 证号
370202195604081826)分配房屋地址为:
青岛市市北区海岸馨园 12 号楼 2 单
元 602 户,预测绘建筑面积 81 . 76 ㎡。
特此公告。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建设局
2026 年 4 月 2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