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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6 年 4 月 3 日,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瑞青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
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编号:2026SDAMC20ZQZR 金字 001 号),将其依法享有的对附件 1《债权转
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双方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
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以及青岛瑞青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作为上
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
青岛瑞青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若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方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履行清偿义务,受让方将依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仲裁、强制执行、处置担保财产等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相关义
务人承担。
本公告内容构成对上述债权转让事宜的正式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即对各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方产
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转让方: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薪元 联系电话:15863110561/0532-8395896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 2788 号
受让方:青岛瑞青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视峰 联系电话:0532-58667732
联系地址:青岛市即墨区墨城路墨河大厦 11 楼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瑞青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5 年 11 月 1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号
债务人
名称
债权本金
余额
欠息 费用 债权总额 担保人 备注
1
青岛国宏
立泰同创
产业园区
有限公司
80,452,816 . 47 1,115,715 . 69 0 . 00 81,568,532 . 16
青岛国宏立泰同创产业园区有限公司、青岛
国创展发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宏亚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威海市前源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乐利商贸有限公司、杨宏勇、宫明霞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费用及债权总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
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其他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
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
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
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相关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
保责任。
4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
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