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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现代牛业(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企业印章、证照等作废的公告
2025 年 5 月 16 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2025)鲁 02 破申 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爱德现代
牛业(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裁定本案由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审理。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19 日作出(2025)鲁 0283 破 8 号之一决定书,
指定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担任爱德现代牛业(中国)股
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
定后,目前无法联系到爱德现代牛业(中国)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总经
理、财务管理人员等,未能接管到爱德现代牛业(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印章(包括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
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其他印
章等)、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及社保登记证等)、财务账册、发票及重要文件等。
管理人特公告声明:管理人未接管到的上述各类印章、
全部证照及其分支机构的各类印章、全部证照等,自山
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爱德现代牛业(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即 2025 年 5 月 16 日
起)作废。自爱德现代牛业(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案受理之日起,由上述声明作废的材料产生的所有行为
均与爱德现代牛业(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
德现代牛业(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对于本公告发布前所形成的事实、法律关系等,应
由管理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确认后,方可产生法律
效力。特此公告。
爱德现代牛业(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 年 4 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