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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6 年 3 月 26 日,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滨州市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编号:【2026SDAMC07ZQZR 金
字 03 号】),将其依法享有的对附件 1《债权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主
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双方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
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以及滨州市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担保人或债务人/担保
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滨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
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若债务人、担保人及相关方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履行清偿义务,受让方将依
法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强制执行、处置担保财产等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合
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相关义务人承担。
本公告内容构成对上述债权转让事宜的正式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即对各债务
人、担保人及相关方产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转让方: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滨州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
附件 1 《债权转让清单》 基准日:2025 年 10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债务人
名称
债权本金
余额
欠息 费用债权总额 担保人
1
山东金
缘生物
科技有
限公司
47,179,556 . 70 5,908,629 . 48 0 53,088,186 . 18
山东省阳信金缘纺化有限公
司、山东阳信县金缘生物热电
有限公司、山东立昌纺织科技
有限公司、
阳信忠义皮革有限
公司、山东阳信龙悦再生环保
材料有限公司、杨士涛、程
诚、段建国、张春风、杨太敏、
杨广富
注:1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费用及债权总
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其
他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除双方另有
约定外,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破产、吊销营业
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
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若本清单中担
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本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相关担保人
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具
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