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王延敏、高美英:根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岛分行与债权受让方青岛国源盛达绿色科技工程有 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将其对王延敏、高美英享有的全部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息、费用和所有担保权益 等)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方岛国源盛达绿色科技工 程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该债权 转让的事实。据此,请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 之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或相 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 名、变更工资卡、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 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 履行义务。 公告清单
序 号借款人 担保人 个人经营性 借款合同 本金最高额 保证合同 本金最高额 抵押合同 1 王延敏 王延敏、 高美英 编号:2 0 2 2 年日银青岛 个经借字第 0726001 号 编号:2 0 2 2 年日银青岛 高 保 字 第 0726002 号 编号:2 0 2 2 年日银青岛 高 抵 字 第 0726003 号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26 年 3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