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编号:(2025)年(恒银聊转)字第(004 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 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 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 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25-06-21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债务人名称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案号 担保人 1 东阿县鲁嘉纺 织有限公司 1500 856 . 46 6 . 59 2020 鲁 1502 民初 5367 号 茌平县星奥铝业有限公 司、茌平县恒宇纺织有限 公司、史甲海、杜传健
注:1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费用,基准 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 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 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 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 、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 押人、出质人。4 、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 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方式:13963558340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615615526 2026 年 3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