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务重组方案公示暨招商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拟对莒县浩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债权与保证人山东东盛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莒县东盛橡胶有限公司)、王 京东进行债务重组,现予以公示。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该债权本金为 263 . 41 万元,利息余额 118 . 15 万元、孳息 余额 46 . 32 万元,债权本息 427 . 88 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债权合同 编号 借 款 金额 借款期限 保证情况 抵、质押情况 (莒农商) 流借字 2017 年第 0623244 号 《流动资 金借款合 同》 300 万元 2017 . 06 . 23- 2019 . 05 . 18 保证人:莒县东 盛橡胶有限公 司、黄浩、张淑 花、王京东 合同编号:(莒 农商)保字 2017 年第 0623244 号 《保证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 期间为履行债 务期限届满之 日起二年。 1 . 抵押人:莒县浩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莒农商高抵字 2016 年第 0603288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担保方 式: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债权发生期间 为 2016 年 6 月 7 日至 2019 年 6 月 6 日,最 高担保债权金额 3342 . 48 万元; 抵押物: 不动产。 2 . 出质人:莒县浩业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莒农商高动质字 2017 年第 0321119 号《最高额动产质押合同》 担保 方式:最高额动产质押担保,担保债权发 生期间为 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9 日,最高担保债权金额 1231 . 56 万元; 质押物:原材料
债务重组对价为 385 . 00 万元,保证人山东东盛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 莒县东盛橡胶有限公司)、王京东于《债务重组合同》签定后 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 我公司支付完毕债务重组价款 385 . 00 万元后,我公司对其剩余担保责任予以豁免。 若投资人有意向以更优方案对债权进行收购,请在本公示期内与我公司取得联 系,向我公司提交债权收购的书面报价承诺。承诺中应明确债权的购买价格及付款期 限,并承诺在我公司对标的债权进行公开转让时以不低于承诺价格参与竞价并出价, 同时承诺届时按我公司要求缴纳竞拍价格的 20% 作为竞买保证金。我公司将根据书 面报价承诺进行充分比较并确定最终的债权处置方式。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信誉和资金实 力,但不属于:(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工作人员;(2)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 构、咨询机构、投行等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与参与标的资产处置工作的金融资产管 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有直系亲属、近亲属关系的人员;(4)标 的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5)标的所涉及 的债务企业,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 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6)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企业的自然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近亲属;(7)上述第(1)至(6)项下任一主体出资成 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8)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9)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10) 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受让的主体,以及国家金融监督 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有效期:5 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5 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山东 省分公司分公司联系。 联系人:曹先生,杜先生 联系电话:0531-87080296,0531-87080318 电子邮件:caoqingqiang@cinda . com . cn,duzeyu1@cinda . com . cn 分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11001 号人寿大厦 29 层、30 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信达山东省分公司:王先生 0531-87080370; 郭先生 0531-87086262,财政部山东监管局:0531-86063055,李先生。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wangyibo@cinda . com . cn、guoxiaoyu@ cinda . com . 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