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刘利民与东营天瑞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 转让协议》,刘利民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主债权合 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从权利依法转让给东营天瑞投资 有限公司。刘利民与东营天瑞投资有限公司特发布联合 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其他相关方。现公告通知债务人上 述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债务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东 营天瑞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 债权内容 裁判文书号 1 刘永峰、 林燕 借款本金 93 . 75 万元、拖欠 应计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及 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2018)鲁 0522 民初 1880 号 2 王占功、 胡建叶、 扈洪国、 董卫东 借款本金 10 万元、拖欠应计 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实现 债权的全部费用。 (2019)鲁 0522 民初 259 号 3 徐莉莉、借款本金 30 万元、拖欠应计 徐胜华、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实现 于曙英 债权的全部费用。 (2019)鲁 0522 民初 262 号 4 胡树亭、借款本金 10 万元、拖欠应计 王静、 宋瑶合 付利息、案件受理费及实现 债权的全部费用。 (2019)鲁 0522 民初 942 号
特此公告。 刘利民 东营天瑞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