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暖债权转让公告
颂、张梅:根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债权受让方青岛格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 的《债权转让协议》,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将其对王暖颂、张梅享有的全 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息、费用和所有担保权益等)依法转让给债权受 让方青岛格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 实。据此,请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下列清单向债权受让方履行 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变更工资 卡、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 主体代为履行义务。 清单
序号借款人 担保人 个人经营性借款合同本金最高额抵押合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王暖颂 王暖颂、 张梅 编号:2022 年日银青编号:2022 年日银青编号:2022 年日银青 岛个 经 借 字 第岛高抵字第 1017002 1017001 号 号 岛高保字第 1017003 号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25 年 11 月 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