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 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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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13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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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变 卖 公 告 (1998)莱州执字第199-5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莱州市啤酒设备厂与被执行人莱州美鲁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合同等纠纷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本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位于莱州市城港路街道碾头村的莱州美鲁啤酒原料有限公司的厂房、土地使用权及机械设备。登记在房产证项下建筑面积约3043.8 ㎡的房产,无证房产建筑面积约89.38㎡及院墙、水井、水沟等构筑物;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399.7㎡,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927㎡;机械设备为报废设备一宗及配电设施一套。(详见评估报告) 二、变卖价格:2551794.60元。 三、变卖期限: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 四、变卖方式:应买申请人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变卖保证金30万元。五、支付价款方式:买受人应当在买受之日起十日内将价款一次性汇入本院开户银行帐户(收款单位:莱州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莱州市支行;账户:37001666980050006106)内。若逾期视为买受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6月28 日前与本院联系。咨询联系电话:15053585656。 七、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变卖,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 二O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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